省经信委关于印发重点工业行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04-02 08:36:35 点击数:
省经信委关于印发重点工业行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的通知
鄂经信节能〔2015〕3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工信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精神,在钢铁、建材、化工和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幅削减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推进我省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们组织制定了《湖北省重点工业行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27-87236635 联系人:黄旭)
附件:湖北省重点工业行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生
产技术改造计划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
附件
湖北省重点工业行业实施大气污染
防治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工信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引导重点工业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幅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快推进我省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实施计划。本计划实施期为2014年至2017年。
一、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思路
坚持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的原则,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为目标,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加快推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和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升我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确保到2017年我省重点工业行业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较2012年下降30%以上的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通过实施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现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44985吨、氮氧化物47747吨、烟(粉)尘23938吨、挥发性有机物12611吨。根据产业分布情况,各市州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表:
一、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思路
坚持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的原则,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为目标,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加快推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和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升我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确保到2017年我省重点工业行业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较2012年下降30%以上的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通过实施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现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44985吨、氮氧化物47747吨、烟(粉)尘23938吨、挥发性有机物12611吨。根据产业分布情况,各市州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表:
市州
|
主要大气污染物削减量(t/a)
|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烟(粉)尘
|
挥发性有机物
|
|
武汉市
|
3142
|
2791
|
4085
|
525
|
黄石市
|
8032
|
9133
|
2135
|
|
襄阳市
|
2056
|
3471
|
790
|
40
|
荆州市
|
|
829
|
295
|
1585
|
宜昌市
|
8365
|
6852
|
9217
|
314
|
十堰市
|
|
1737
|
189
|
|
孝感市
|
3680
|
5534
|
94
|
10002
|
荆门市
|
1934
|
130
|
748
|
|
鄂州市
|
|
2274
|
3260
|
|
黄冈市
|
1648
|
3980
|
160
|
|
咸宁市
|
14718
|
7910
|
1901
|
2
|
随州市
|
52
|
31
|
12
|
3
|
恩施州
|
|
1660
|
|
|
仙桃市
|
93
|
6
|
13
|
6
|
潜江市
|
460
|
|
|
|
天门市
|
820
|
469
|
1040
|
136
|
总计
|
44985
|
47747
|
23938
|
12611
|
二、主要任务
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组织相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幅度削减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钢铁行业
推广改良复合催化剂湿式氧化法脱硫脱氰技术(HPF法)、苦味酸催化剂湿式氧化法脱硫脱氰技术(NNF法),实施焦炉煤气净化改造。推广焦炉分段(多段)加热技术,减少焦炉氮氧化物产生量。
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组织相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幅度削减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钢铁行业
推广改良复合催化剂湿式氧化法脱硫脱氰技术(HPF法)、苦味酸催化剂湿式氧化法脱硫脱氰技术(NNF法),实施焦炉煤气净化改造。推广焦炉分段(多段)加热技术,减少焦炉氮氧化物产生量。
推广烧结烟气循环工艺、烧结烟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实施烧结工序烟气污染物综合治理。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实施烧结机机尾除尘改造。
推广高炉富氧喷吹焦炉煤气技术、炉顶煤气循环氧气鼓风炼铁技术和煤气资源化利用技术,实施高炉节能降耗改造。
采用静电除尘器软稳高频电源技术、覆膜滤料袋式除尘技术、原料系统棚化仓化技术、转炉干法除尘技术、高温干法除尘回收技术,实施高效除尘技术改造。
推广黑体强化辐射传热节能新技术,提高各类热处理炉热效率。
(二)建材行业
采用节能型多通道低氮燃烧、分解炉分级燃烧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等技术,实施水泥窑氮氧化物减排组合技术改造。采用高效低阻袋式除尘技术,实施水泥窑头、窑尾、烟气净化除尘系统改造。
推广零号喷枪全氧助燃技术,改造浮法玻璃熔窑,提高窑炉热效率、减少有害物排放。应用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发电一体化技术,实施玻璃、陶瓷等行业窑炉以及锅炉的烟气脱硝、脱硫、除尘技术改造。
(三)石化和化工行业
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解决因微量泄漏造成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问题。采用吸附法、分级冷却等技术回收油库、油品装车、储罐、仓储等挥发性有机物。推广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治理废气技术和蓄热式热氧化、蓄热式催化热氧化、臭氧氧化等技术,治理低浓度大风量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气浓度超标。
采用节能型多通道低氮燃烧、分解炉分级燃烧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等技术,实施水泥窑氮氧化物减排组合技术改造。采用高效低阻袋式除尘技术,实施水泥窑头、窑尾、烟气净化除尘系统改造。
推广零号喷枪全氧助燃技术,改造浮法玻璃熔窑,提高窑炉热效率、减少有害物排放。应用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发电一体化技术,实施玻璃、陶瓷等行业窑炉以及锅炉的烟气脱硝、脱硫、除尘技术改造。
(三)石化和化工行业
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解决因微量泄漏造成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问题。采用吸附法、分级冷却等技术回收油库、油品装车、储罐、仓储等挥发性有机物。推广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治理废气技术和蓄热式热氧化、蓄热式催化热氧化、臭氧氧化等技术,治理低浓度大风量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气浓度超标。
推广氨法、双碱法等烟气脱硫技术,提高煤化工等行业脱硫效率。推广超克劳斯硫磺回收及余热利用技术,提高硫磺回收率。推广国产高效硫酸钒催化剂生产新技术、硫酸尾气脱硫技术,减少硫酸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实施电石炉气净化处理和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降低电石炉气粉尘含量。
推广溶剂型涂料全密闭式一体化生产工艺,解决目前溶剂型涂料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问题。推广水性木器涂料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生产、运输、使用过程对环境的危害。
采用袋式除尘技术、尿素造粒塔粉尘洗涤回收技术,黄磷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术,削减化肥、黄磷生产中的粉尘排放量。
推广硫化橡胶粉常压连续脱硫成套设备,实现废水、废气零排放。
(四)有色金属冶炼行业
(四)有色金属冶炼行业
推广氧气底吹-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铅冶炼、有机溶液循环吸收脱硫、活性焦脱硫、有色金属精矿焙烧高温含硫烟气干法净化等技术,降低有害物排放,回收金属资源。
加强冶铜冶炼渣有用成分的再提取,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广基于新型阳极与异型阴极联合应用的超低能耗电解铝新技术、新装备,提升节能降耗水平。
三、进度安排
三、进度安排
2015年3月底前,编制《湖北省重点工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
2015年年底前,组织实施本实施计划,完成计划中1/3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方案。
2016年年底前,继续组织实施本实施计划,完成计划中2/3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方案。
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计划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方案。
具体项目改造方案见《湖北省重点工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改造项目汇总表(2014年-2017年)》。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技改项目方案。各地经信委要根据本实施计划,制定和完善本辖区的实施计划,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每年1月15日前报告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需要调整补充的新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方案。
(二)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咨询机构的技术优势,做好技术引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等工作,为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技改项目方案。各地经信委要根据本实施计划,制定和完善本辖区的实施计划,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每年1月15日前报告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需要调整补充的新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方案。
(二)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咨询机构的技术优势,做好技术引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等工作,为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财政资金对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将列入本实施计划的项目,纳入省级产业升级、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各地经信委要将推行清洁生产作为重点工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和支持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削减工业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做出新的贡献。
目汇总表(2014年-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