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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工业治污迅速成长 环保税难解“两张皮”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2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舆论认为,清费立税是改革的大方向,也将对纳税人的环境污染行为加大约束力度。实现环保税的有效落地,应明确税收征收对象以及合理调节征收范围,精准发力污染企业;同时加强税务与环保部门的有效协作和分工,制定合理的环保税征管体系。

  助力工业治污迅速成长 环保税难解“两张皮”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2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草案提出在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伴随着立法程序的推进,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有望增加到19个。

  根据草案,环保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对草案的说明中称,本次立法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转移。我国自1979年已经确立了排污费制度,2015年征收排污费173亿元,缴费户数28万户。

  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较大,草案中授权省级政府可以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标准基础上,上浮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草案还提出,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因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发挥出加强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为避免进一步增加使用成本,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

  环保行业迎新契机

  环保税如若开征,会否增加企业负担?对此,环保部长陈吉宁此前曾公开回应,此举并非为了增加税收,而是鼓励企业减少排污,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通过税收手段可以促进社会节能减排、引导消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如何与排污费制度相衔接,草案规定每一排放口或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环保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重金属污染物按照前5项、对其他污染物按照前3项征收环保税。

  草案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为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看来,应形成一种正向激励机制,除了对污染严重企业进行惩罚,也应该鼓励做得好的企业,诚如税收减半、环保领跑者制度等,要大棒和胡萝卜政策双管齐下。草案明确提出,为鼓励企业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骆建华认为,相较于市政环保而言,开征环境保护税将吸引企业去开拓工业污染治理领域,这个市场比市政环保要大很多。

  开征环境保护税也会对开展第三方治理产生影响。“由第三方进行专业化治理,谁污染谁治理,这个市场也很有潜力。”他说。

  难在核定与稽征“两张皮”

  自2003年起,排污费由省以下各级政府的环保局征缴,其基本的运作模式是封闭式的“自征自管”和“自收自支”。13年2100亿元排污费,究竟有多少用在了地方环境保护和环境修复上?普通居民大多不得而知。据预测,一旦环保税落地,以往年均征缴160亿元排污费,即可放大为年征缴500亿元环保税。税与费仅一字之差,但税收要入库,使用受到硬约束,行政收费则是库外立账,使用相对随意。因此,单单从资金使用效率之考虑,废排污费而征环保税,亦是势所必须。

  然而,环保税征缴面临的法制风险和挑战依然存在。根据草案,地方税务部门是环保税的法定征缴机关,这本身没有错,但却出现了一个此前从未有过的新情况:在开征环保税之前,税收征缴对象该交多少税,一是自报,二是由税务机关抽查核定,再由税务机关征缴。环保税则不同,该交多少税,征缴对象无法自报,税务机关无法核定,必须由地方环保局先对应税污染物进行核定,税务机关才能据此征税。

  这意味着,环保税作为国内首个特殊的专业化税种,其核定(环保部门)和征缴(税务机关)处于“两张皮”状态,环保部门作为征缴依据的核定者,能否不根据地方行政指令搞地方保护主义,成为环保税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要化解“两张皮”难题,目前看唯一可行的办法,是改环保税由国税部门征缴,以此对地方环保部门形成一定威慑。至于具体的环保税收入,仍可以通过适当途径返还地方使用。

  应建立适当评估机制

  而事实上,我国环境保护税收制度长期以来既分散又比较落后,环保税的推出,将改变这一现状。环保税征税目的,正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社会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此前环保法征求意见稿,环保税法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及其他排污行业的重点监控企业。这将有利于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白彦锋认为,环保税法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加倍征税,这是为了使“环境保护税”真正“长上牙齿”,而不再是吓唬人的“纸老虎”,真正使政府的环境保护这只手“硬起来”。

  关于未来环保税法开征,白彦锋建议,首先要将清费立税落到实处,保证环保税改革不增加纳税人的总体负担,使我国经济转型在总体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目前环保税被普遍认为是地方税种,不过朱为群认为,由于我国的环境污染已成为全国性问题,因此环境保护税收入应该由中央财政集中一部分,而地方财政也需要环境保护税收入为治理地方环境污染提供资金。这就需要确定环境保护税收入的分享原则和相关的分配制度。

  此前有法学界观点认为,环境保护税范围主要涉及破坏环境的一个特定环节,即排污行为,关注于末端治理,有一定的筹资功能。朱为群表示,环保税作为一种特定政策目的税,要通过适当的评估机制来保证公众能够了解环保税的征收目的是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以防止其成为政府的单纯的筹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