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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遇到PPP: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九个看点

  近日,发改委和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落在我最关注的环保PPP交叉领域。不过,在网上传来传去的主题,集中在下面这段环保产业的中国梦:“到2020年,环保产业产值超过2.8万亿元。市场主体逐步壮大。培育50家以上产值过百亿的环保企业,打造一批技术领先、管理精细、综合服务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国际化的环保公司。”

  而我一直强调PPP完善落地需要分行业分类型分别研究分别推进,而其中分管部委的作用则是相当重要。由此,这样的文件发布,让我眼前一亮。

  1、基本原则中再次强调市场机制,以及法规的重要性,让我们共同期待尊重市场规则,期待法规完善。

  2、强调通过政策激励和示范引路的PPP落地模式,与当前部委通过三批示范项目落地来推进PPP的工作模式匹配。

  3、环境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春风吹响,尤其在设施管控和垃圾收运环节,这方面与PPP的配套服务相关,作为细节并提到如此高度,值得关注。

  “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平台,开展环境和生态监测、设施运营与监管、风险监控与预警。支持环保智能运营管理平台系统研发,推动污染治理设施的远程管控和低成本运营维护。……扶持城市智慧环卫软硬件系统的研发及规模应用,加快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结合。”

  4、在市政公用行业的基础设施PPP领域,特许经营是过去十三年以来积累的成熟模式,继续推进是稳健务实的,不过按说这方面属于市政公共服务范畴,环保部职能属于末端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应是建设部,需要加上他们一起来深度研究其顶层结构和行业规律。类似的,还有后面所提到的市政公用领域的采购原则、国有事业单位的改制,以及污水、垃圾这类市政公共服务的价格机制等问题。

  5、在环保部分管的非工业园区的工业污染治理方面,第三方治理不是PPP的范畴,这一点也需要被关注,否则可能会导致政府越权的风险。

  6、E20在前年预判由于环境质量要求而对环保产业所带来的系统性施治的趋势,落地在水十条和PPP改革交织下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市场。同时,固废领域的生态化需求也带来了异曲同工的循环经济园模式的铺开,由此,在环保供给侧改革所推出的综合服务模式无疑符合行业趋势。

  7、我最关注的是第七条和第十一条,对于PPP在环保领域的落地,对价格机制的研究一直被忽视。本文中有所初步表现,值得鼓掌,希望在这个方面有深度的推进,同时再次提醒,公共服务价格体系的深改难度不小却又迫在眉睫。

  8、“在划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将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列为各级财政保障范畴”这条如果能落地,无疑是个划时代的大事,我又多事的提醒一句,这方面的落地离不开财政部的共同努力。

  9、环保产业的特点,是离开环保监管的到位则无以生存。监管执法体系创新中的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都是陈吉宁部长酝酿的大招,我们可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