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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环境管理体制 定制固定污染源“身份证”

  酝酿多年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正式确立。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部署。根据要求,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去向等事项,载明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

  重塑环境管理体制 定制固定污染源“身份证”

  业界呼吁多年的“排污许可”姗姗来迟。

  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我国要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方案》还明确,我国排污许可证将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至此,蹒跚起步20多年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启动。

  今后,我国将形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这有利于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从而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新要求。

  环境管理体制迎重大变革

  是的,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有了更精细化的管理。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中,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了具体部署。

  方案提出,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现“一证式”管理,并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技术支撑体系,确保这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有业内观察者认为,排污许可将成为针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核心工具。随着环境管理模式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的过渡,排污许可将成为服务于质量改善的管理工具,将涉及到一系列的整合。

  实施排污许可制,相当于给每个固定污染源定制了“身份证”,将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数量、去向以及企业治理设施等多项内容集中到一个证上,作为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上报,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固定源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排污许可制能否实用、管用、好用,关键就在于整合、衔接固定源环境管理的相关制度,使之精简合理、有机衔接,实现分类管理、一企一证,并与证后监管与处罚一体推动,使这项制度真正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

  “通过精减、整合和衔接,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和基础,明确各方责任,制定配套政策,改革推动固定源环境管理体系的重构。”陈吉宁说。

  排污“身份证”仍需落地生根

  而在《方案》出台之前,各地已陆续实施过地方版的排污许可制度,但并未成为环境管理工具包的核心。根据环保部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20多个省区的环保部门已累计向20多万家企业颁发了排污许可证。

  但据了解,目前实施情况并不理想。陈吉宁进而指出,此前各地实施的排污许可的技术体系也不健全,实际排放量的确定方法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统一,一些企业还存在多套排放量的统计体系,这也带来了数据混淆和监测结果权威性的问题;发证范围和种类也五花八门,有很多固定源本来应该纳入排污许可的没有纳入进来。

  总体来看,此前排污许可制定位不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不落实,环境保护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使得制度效能难以充分发挥。此次实施的排污许可制相当于给每个固定污染源定制了“身份证”,将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数量、去向以及企业治理设施等多项内容集中到一个证上,作为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上报,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固定源环境有效管理。

  同时,制度衔接作为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决定排污许可制改革成效的关键所在。用好这一制度,必须加强与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有序对接,避免出现管理真空。首先要做好与环评制度的有机衔接。其次要整合总量控制要求。将企业的排污总量落实到排污许可证上,将控制范围细化到固定污染源,实现由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向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转变。同时,也要做好与拟开征的环境保护税等其他制度的有机衔接。

  因为,排污许可制牵一发而动全身,既需要雄心来推动,也需要耐心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