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农业污染 社会资本少不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乡村振兴战略,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了顶层设计和实施路径。
乡村要美,就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之路。但是当前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据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耕地土壤污染点位超标率达19.4%,约有333万公顷耕地因遭受污染而不宜耕种。如何治理受污染土地,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
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也是业界共识。
据有关专家测算,即使采用成本最低的植物修复法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每亩的治理成本也达到2万元,要完成全国耕地的修复,其总金额将达到6万亿元。
而且,综合治理所需资金要远高于单一指标的治理。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仅仅依靠财政资金无法应对如此庞大的资金需求。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融资的做法也已行不通。
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方式,能有效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各自优势,提高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效率和效果。
政府部门公益性利益的追求,使其更为关注治理行为及其效果,而对治理效率和成本的关注往往缺乏内在的驱动力。社会资本逐利的本性,使其更为关注治理的成本收益和效率,而在实现和保证治理效果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道德风险。
因此,寻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各自利益诉求的平衡点,可以使治理效率和效果得到较好的保障。
不论采用哪种治理方式,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都应充分考虑其追求利润的利益诉求,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
根据不同治理方式的成本收益情况,采用不同的PPP模式。如对于营利性项目,可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对于准营利或无营利的项目,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的方式。
当然,也要建立与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承担机制,让承担者承担自身擅长管控的风险。这样才能使政府和社会资本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协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